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(2 / 7)
什么每个人都断定我应该和他有关系?”
“路非是爱你的,合欢。他几个月前去美国出差,跟我小表叔去我宿舍,看到你的照片后,才知道你去徒步遇险,那个时间,他正好也回来本地准备找你,你们只是错过了而已。”
“这是他跟你说的吗?可那根本不是错过,我们早就走上不同的路了,再见面没什么意义。”
“于是你特意去参加徒步,只是为了避开他吗?”
“天哪,你居然这样想,希望他可别这样推理才好。不,乐清,我不至于为避开某个人,特意去找一个会让自己送命的机会,那简直矫情得太可笑了,更别说还差点拖累到你。我以前一直任性,可真没任性到漠视自己和别人性命的程度。我只是那段时间状态很差,厌倦了当时的工作,再加上不想见他,准备随意找个地方散心,唯一的错误就是准备不足。”
“在太白山上,你发烧昏迷,一直叫他的名字,让他不要走,合欢,不要骗自己。”
辛辰蓦地坐直身体,转过头盯着林乐清,“真的吗?”看见林乐清肯定的表情,她咬住了嘴唇,思忖良久才苦笑道,“我倒不知道,我病得这么狼狈。”她突然意识到什么,抬手捂住嘴,“你不会把这也告诉了路非吧?”
林乐清笑道:“我真说了,他一定要问详细情况,那么好吧,如果是他辜负了你,那他活该受点良心责备。”
辛辰神情变幻不定,隔了一会儿,耸耸肩,“乐清,我跟他又不是演肥皂剧,没有谁辜负谁啊,不过是他要出国留学,我说分手,然后各走各路,很平常。这个误会太可笑了,难怪他看我的样子一脸负疚加忏悔,希望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甩了他的女朋友,我可承担不起这责任。”
“你不爱他了吗?”
“乐清,你15岁时爱过谁没有?”
林乐清认真想想,“我比较晚熟,15岁时还很纯洁的。有人给我写过情书,我对一个女孩有过朦胧的好感,不过好像说不上爱。”
“我15岁到18岁时,爱过一个人,爱到舍不得放手,只希望能霸占住他,不管其他一切,到最后明知道留不住他了,也不愿意装得大度一点留个美好的回忆给他。”她轻声笑,“现在想想那个彪悍的劲头,自己都觉得奇怪,搞不懂怎么会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该为自己改变人生规划。”
“可是依我看,为所爱的人改变规划才是明智的选择啊,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,哪有爱人来得重要。”
“你看,我还是得叫你孩子,你和我17岁时的想法一样。”
“长大就意味着学会把爱情拿来权衡取舍吗?我觉得这样长大实在可悲。”
“是呀,我倒是想一直那样理直气壮下去,可我就是可悲地长大了,突然就能原谅一切了,当然也没办法再有那么强烈的爱恨了。懂我的意思吗?我们都回不去从前,要问我爱不爱他,我只能说,我曾经爱过,曾经而已。”
“合欢,我希望你快乐,不要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,白白苦了自己。”
“回忆对我很重要,没有那些回忆,好像白活了某段光阴一样,不过放心,我把回忆跟现实分得很清楚。也许有一阵我还存过一点可笑的妄想,好在至少三年前,我已经完全想明白了。”辛辰注视着十字架的方向,笑了,“感谢万能的时间,对我来说,时间就是我的宗教。”
“你决定不被回忆束缚是好事,可是合欢,为什么我听得这么苍凉?”
辛辰回头,只见教堂穹顶通透的光线直射下来,林乐清那张年轻的面孔神采斐然动人,眼睛明亮而清澈,满含着关切,她笑了,抬一只手摸他隐有黑玉般光泽闪动的头发。林乐清闪开头,一把捉住她的手,佯怒道:“又来充长辈占我便宜。”
辛辰笑得靠倒在椅背上,“爱上你并被你爱上的女孩子一定会很幸福,乐清,我提前妒忌她的好命。”
林乐清看着她,也笑了,仍然握着她的手,“这是在告诉我,你不会爱上我吗?”
“你是我最信赖的朋友,乐清,我珍惜我们的友情,才不会用爱情这么脆弱容易变质的东西去祸害它。”
“喂,我还没开始好好爱一个人,你就把爱情说得这么恐怖了。”
“好好爱一个人是很美好的事,乐清,值得你去尝试。”辛辰仰头对着教堂穹顶,光线刺激下她微微眯起了眼睛,“不过好好去爱,需要有爱的能力。我大概没那个能力了,我可以凑合和要求不高的人谈谈情说说爱,找点小开心。可要是朝你要爱情,就比困在太白山上时拉着你,不放你去争取逃生的机会还要可耻了。”
“这叫什么话?”林乐清诧异,“你才25岁,就说自己没有了爱的能力?一切都是有可能的,不要急着断定自己未来的生活。”
辛辰抽回自己的手,大大地伸个懒腰,站了起来,笑着说:“这句话该我对你说才是,小朋友。对,我们都不要急着断定未来,乐清,尤其是你,好好享受生活吧。”
两人出去,再拍摄了其他几处建筑,光线渐暗,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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