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:有一碑人间最妙可登仙(2 / 3)
今却突然出现在土木堡。
前六百年的六块石碑饮尽了苍生血,最后直上天阙,消失不见。
这是第七百年。
北斗七星同宫,命宫三方四正会照时,纵横山河之将,天下将会易主。
一块新碑出世。
名,七杀!
江湖上盛传,驼碑人乃上苍眷顾而生,亦是真武大帝或者泰山府君转世守护人间………众说纷纭,最后越说越神乎,差点把驼碑人给说成了当世仙人!
有一碑,人间最妙,得之,可登仙!
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哟。
不过有一点众所皆知,驮碑人杀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辜枉死,土木堡的王大善人想必徒有其表,背地里做了什么遭天谴的勾当,惹来驮碑人拿碑镇杀!
咚咚咚………
丁马夫敲了敲桌面,“少爷………你不吃,俺先吃了,饿的不行了。”
李清风回过神,摇了摇头,驼碑人特立独行充满神秘色彩,暂时抛在脑后,看着满桌酒菜,拿筷子太慢,直接上手扯下个鸡腿,囫囵吞下,嘿,人间美味!双手齐动,胡乱往嘴里塞,塞不进了,喝口酒顺下肚,接着塞。
客栈掌柜和小二看的惊奇,逃难的难民也不过如此了吧。
看着少爷风卷残云,丁马夫面色一苦,早知道先吃饱再叫少爷了,他挽起袖子,脚踩木凳,开吃。
少爷,鸡屁股不能吃,给俺吃吧。
放屁,鸡屁股是最香的。
少爷,鸡爪子不能吃,丢财,让俺拿去扔了。
把你丢了最好。
少爷,酱牛肉好像坏了,吃了闹肚子,给俺吃,俺身体好。
你别吃了,吃坏一个人总比吃坏两个人要好。
少爷,你看外面有个没穿衣服的娘们儿,走起路来,一抖一抖的。
没空,你帮我多看两眼。
少爷,你看,天上有神仙。
吹吧你。
少爷~~~
丁老头,你咋不说你会飞?
少爷,俺会飞,你把野猪肉给俺留一块。
出息。
嘿嘿………少爷,这野猪肉真香…………
———丁马夫话还没说完,一道人影突然从天而降,把房顶砸了个窟窿掉了下来,丁马夫来不及出言让少爷躲避,下意识拉着桌子就往后退。
一桌子酒菜可不能浪费了,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。
嘭!
李清风抬头一看,未等他有所动作,从天而降的人影连同碎瓦断木一起把他压在了下面,“丁老头,你真是乌鸦嘴啊。”
“俺的少爷哟。”丁马夫跑过去,见到瓦砾人影下的少爷,狼狈不堪,死死握着啃了一半的鸡爪不放手。
挪开从天而降的人,丁马夫把李清风扶了起来,伸手拍掉李清风身上的灰尘,说道:“少爷,你没事吧。”
李清风没好气道:“还死不了。”
丁马夫端着一杯酒,嘿嘿道:“少爷,喝杯酒,压压惊。”
李清风喝下酒,“一杯不够,再来一杯。”
丁马夫屁颠屁颠跑去倒酒。
也不去看从天而降的人,李清风说了声晦气,吩咐小二把酒菜端到楼上厢房,便和丁老头上了二楼。
客栈掌柜抬头看着房顶的大窟窿,欲哭无泪,他小本经营,无权无势,再看那砸坏房顶的人,背着一杆长枪,虽然灰尘满身也能看清他衣着光鲜,腰间玉佩更是雕刻精美,非富即贵。能得到银子赔偿是最好,若是没有,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。
其实客栈掌柜早该司空见惯了,不过要养活一大家子人,半个铜板都舍不得浪费。
客栈小二拿着扫帚把掌柜的护在身后,紧紧盯着躺在地下的人,手一直颤抖。
上了二楼,偏头看了眼大堂的李清风恨铁不成钢道:“丁老头,你看看客栈小二,在看看你。”
丁马夫眨眨眼,挠头道:“俺也衷心护少爷啊,也没见少爷夸夸俺。”
李清风没好气道:“夸你吃的多,夸你跑的快,夸你睡觉前要抠脚?”
丁马夫嘿嘿道:“能吃是福,吃饱了不想家。”
“是啊,吃饱了不想家。该写两封家书回去了,不对,是三封。”
主仆二人不再关注客栈大堂,转身走进厢房。
“呸呸呸………”
背着长枪的人醒了过来,吐掉嘴里灰尘,缓缓起身,客栈小二吓得赶紧护着掌柜的往柜台退去,那人身高七尺,体型魁梧,小二腿肚子颤抖,有点儿不利索。
“他娘的,胸小的女子脾气如此暴躁?”
与此同时,客栈门口缓缓走进一位青衣长裙女子,拍了拍手掌,似笑非笑,“魏子腾,是不是分不清大小王了,再敢说老娘是“小太子奶”,老娘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。”
“媳妇儿,我不敢了。”魏子腾下意识后退一步,嘴角一抽,眼皮一跳,背对女子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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