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三城之夜(1 / 7)
“吉米是一个不错的年轻人,只是有一些任性。”保罗泰诺平静地评价着吉米。
保罗泰诺只比我年长几岁,可是他的头发几乎全都花白了。身材瘦长,却又有着与瘦削身材不相称的大肚子,这使得他看起来显得十分滑稽。他长着一双伤感的灰眼睛,可能是忙碌奔波的缘故嘉派先导学者。山西太原人,五世祖始迁江苏淮安。应试不,他的眼睛黯淡无神。
在我走进报社办公室的时候,他正坐在桌边的打字机旁不停地忙碌着。这是报社大楼一层的一个房间,里面摆满了办公桌,有一半以上的桌子旁边都坐着吞云吐雾、满面倦容的新闻记者。
泰诺继续说道:“吉米是在卢内帮活动猖极的年代里长大的,所以自然而然地他对那些黑社会帮派分子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。当时我们在民主报上刊登了许多有关芝加哥黑社会活动的新闻,这些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的欣赏趣味。”他停了一下,又继续说道“此外,还有一个原因影响着吉米的兴趣,那就是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卖主要是依靠卡朋帮的势力,所以这里的青少年也很容易对黑社会内部的交易发生兴趣。”
“我听他的父亲说过,你和吉米之间的关系很好,你还经常带他去听审判,有时还把他带回家。”
“是的,我记得那大约是从吉米十三岁时开始的。吉米很喜欢看侦探杂志,经常读一些黑色面具一类的东西,此外他还收集了有关卡朋帮和其他帮派的许多剪报资料。我曾经和比姆说起过这些,我们都认为这样没有什么不好。可是,在吉米高中毕业以后,我认为他开始走上了另一条路,生活上变得有些放荡不羁。”
我点点头“你是指他酗酒,追逐女人,口出污言秽语吗?许多十七、八岁的男孩子都曾经这么做过。”
“是的。那些刚从高中毕业的孩子大都满怀着雄心壮志,又一时找不到什么出路,所以只能在喝酒嬉闹里逞英豪。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异端行为,可是吉米并不像其他的那些男孩子一样穿着浣熊皮的外衣,腰里别着酒瓶子。不,吉米不是那种人。”
“那你是说他经常在晚上出入非法酒店的事了?”
泰诺的笑容看起来十分不自然“是的。不过,吉米走得比这还要远。他和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子们混得很熟,很可能——”他迟疑了一下,又继续说道“只是可能——,他替他们跑腿。你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给他的老父亲,这会让他痛心不已的。”
我郑重地点点头“我不会对别人说的。难道这个年轻人真想成为黑社会中的一分子,日后再做一名黑帮老大吗?”
“你是认为吉米长大以后想成为艾尔卡朋帮中的人吗?”泰诺摇了摇头“不,不是这样的,我想他这么做是有他自己的目的的。首先,他只是对卡朋帮的内幕很感兴趣;其次,他帮忙活动的只是尼克科恩帮和塔拉里科帮。”
我摇摇头“这两个名字对我来说毫无任何意义。”
泰诺解释道:“科恩和迈克塔拉里科这两个帮派不太和睦,他们时而为敌,时而为友,情况要远比一般人想象的复杂得多。去年夏天,科恩在他的家门前被人枪杀了,虽然警方在马斯卡泰抓到了一名嫌疑犯,但后来又因为证据不足把他放了,所以至今没有抓住真正的凶手。有传闻说凶手是从芝加哥来的,当然就凭这点很难抓住凶手,所以很多人都推测可能是塔拉里科雇用的杀手,因为科恩曾经向联邦调查局告发过塔拉里科的所作所为。”泰诺停了一下“但不管怎么说,吉米十分了解科恩和他的手下,所以”他突然停了下来,看着我。
“请继续说下去。”
“我想你也一定看出来了,约翰比姆是一个好人。如果他希望找到自己的儿子,我非常愿意帮助他,不过,有一些事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,你一定得保守秘密。”
我肯定地点点头“我会的。”
泰诺这才继续说了下去“吉米和那些黑帮分子接触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,他渴望日后成为一名记者或是作家,他的理想就是去芝加哥为特布报社写有关黑社会内幕的新闻报道。所以,他和那些社会渣滓混在一起并不是想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,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在演戏,他是一名不错的演员,演着危险的戏中戏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泰诺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睛。
“我明白。”
“这些事情我从未对别人说过,所以你一定要保守秘密。”说到这里,泰诺把声音压到了最低限度,凑到我的跟前,这才继续说了下去“吉米一直秘密地为我提供消息,他整天整夜地同科恩帮的那些人在一起鬼混,为他们干一些诸如跑腿、送信这一类的小事情。他经常开着卡车四处走,不带任何枪支或武器,他所做的最出格的事不过是卖一些私酒。他主要是密切观察周围那些黑帮分子的一举一动,通过与他们聊天了解他们的底细,然后再悄悄地把这些消息传递给我。”说到这里,他的声音变得有几分自豪了“如果真有什么大的黑社会新闻发生,我们这边的报道几乎和芝加哥的报道同步,因为我有一个像吉米这样出色的内线。”
我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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