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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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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喇叭裤,喜欢硬摇滚,最爱“枪炮与玫瑰”组合,结婚后,大小姐成将军家儿媳,自然要收敛,摇身一变,贤妻良母。

但骨子里,有一种old fashion。

“怎么,想学大提琴啊?”陈母精神一振,“对了,你上大学那会喜欢过one republic是不是?那里头的大提琴手挺帅一小伙,我记得。”

陈母能讲一口流利英语,说乐队名字时特意美式发音。

简嘉在胡桃里那段前奏,又回响起来,她纤长的小腿一伸,就伸他眼睛里去了……陈清焰却不愿跟母亲怀旧:“您有什么建议吗?”

“这个啊,关键要适合手型。”陈母有兴趣,抓起儿子那只好手啧啧称叹,但又立刻生气医闹的破事。

“我主要考虑品质。”陈清焰被她捏揉的不适,打断她。

“行啊,私人定制,意大利德国的一把琴几百万但我看不适合你,傻儿子,你初学,一万块够你的了。”陈母调侃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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