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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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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,世上女子的境遇就更好一分。

况且卿云刚刚也说了,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像我一样幸运,能拥有家人的支持,能有自保的能力,大多数女孩子都身不由己,那作为拥有了优渥条件的我,就有责任,去为她们奋斗。

否则低者没有能力,高者不担起责任,天下女子的境遇不是越来越差了吗?迟早也反噬到我自己。”

秦翊当然不是不知道凌霜的责任心从何而来,过去许多次,他甚至是凌霜的同谋。

他这样问,与其说是想知道答案,不如说是在引着凌霜和他辩驳。

打仗的人才知道,真正上了战场,什么伤口都忘了,常有打完之后发现早受了致命伤,不知道怎么撑下来的人。

有些人就是天生的战士,只要不停地战斗下去,反而会激发出最耀眼的一面,也无暇顾及身上的伤口了。

所以秦翊走过院门,穿过内庭,这地方是一大片竹林,世上文人多爱竹,找出许多名目,宁折不弯,虚心谦逊,其实武人也爱竹,看着就觉得锐利,像一支支指向天空的利剑。

秦家三代居于京城,不再征战,这片竹林也在这生长了整整三代。

走过竹林的时候,他问凌霜:“但她们都不这样想,你怎么办呢?”

“我管她们怎么想,要是人人都跟我想的一样,不也太无趣了。只打顺风的架有什么意思,要打就打最难的。”

凌霜也不用人劝,自己慢慢就恢复了精神了,她跟着秦翊一路走,原来从竹林穿过去,就是秦家的马厩,想必当初建这马厩时秦家先祖满以为日后有的是战马需要养,所以比一座殿阁还大,又挨着秦府内的校场,如今一大半都荒废了,只留下靠近外院的十几间,用来养秦翊的马,那些拉车和随从的马,都在外面的新马厩里了。

秦翊打开马厩,马夫见他过来,又带着个世家小姐,都远远行礼垂手,不敢过来。

凌霜跟着他,看秦家的马都一匹匹安静站在马厩里,就只有乌云骓脾气坏,又想叨她的衣服。

“你再叨,把你打一顿。”

凌霜挥着拳头威胁乌云骓,秦翊偏打开乌云骓的马厩,把它牵了出来。拿下挂在壁上的刷子,给乌云骓刷毛。

“就你另色,别的马早换完毛了,你还一身毛。”凌霜在旁边逗乌云骓:“还要人给你刷毛,真是难伺候。”

马通人性,乌云骓立刻就觉察到了凌霜的嫌弃,拧过马头,有点挣扎的意思。秦翊倒熟练,安抚地顺了顺乌云骓的鬃毛,道:“乌云骓是马王,体壮皮厚血气足,所以换毛换得最慢,比别的都晚半个月。”

“好像狼群也是这样,狼王最后换毛,别人都换完了它还一身浮毛潦草的,我在书上看的,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”凌霜用手肘推一下秦翊,是问他的意思。

“我又没见过狼王。”秦翊刷着毛道。

“是哦,你也是在京城出生的,没去过塞上。”凌霜道。

她于是不再说话,抱着手看秦翊刷毛。

娄二奶奶常说,人生百种,有人就是天生的伶俐人,做什么都厉害,黄娘子就是,纺织绣花,描画弹拨,下厨治蔬食,出铺子做掌柜,样样比人强。

就看她收拾东西,样样有归纳,又快又好,什么东西放在哪,她样样记得,一天到晚精力充沛,把家里家外收拾得整整齐齐。

秦翊大概就是天生该上战场的人,刀枪剑戟,他样样擅长,连刷个马毛,都看起来赏心悦目,桀骜不驯的乌云骓,到了他手里,也是服服帖帖,享受得很。

凌霜看着他一下下从乌云骓身上梳下厚厚的毛来,原本因为争辩而浮躁的心也渐渐平稳下来。

原来爹平时说要静心治学,是真有道理,她脑中忽然豁然开朗,如同灵犀一点,澄澈清明。

“对哦!我想到怎么反驳卿云了。”她从马厩的栏门上跳了下来,道:“卿云说,叫我不要去苛求她们,要去要求男子们,我被她绕进去了。道理才不是她说的那样。

男子压迫着女子,便宜占尽,怎么可能会因为我几句话就收手?

就像程筠,被我驳得无话可说,也仍然会给我戴一个疯子的帽子,让自己心安理得。我要求男子,有什么用呢?

就比如打仗,哪有去求着对方怜悯的,是自己团结起来,才能打赢对方。“

她站在满地泥草的马厩里,脸上却神采飞扬,道:“我应该回卿云说:我不是要求女孩子们,我是要大家团结起来,男子们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,就是因为东家不行可以娶西家,如果花信宴的女孩子都团结起来,不嫁吃喝嫖赌的,不嫁家中长辈刻薄虐待媳妇的,不嫁打老婆的,男子没有办法,自然会改。

这样谁都不用落在后面,被挑选剩下,不得不嫁给那些纨绔子弟了!”

“卿云说风筝,但人不是风筝,人是活的,今天没有翅膀,不代表明天没有,明天没有,不代表这辈子都没有。

没有人生下来就勇敢,我也不是生下来就这么硬气,我连进京时都还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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